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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认定工作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10-27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川人协发〔2022〕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川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川人社函〔2021〕669号)的要求,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二、认定标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遵照人社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9年版)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2019年版)执行。

三、考试计划

2022年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计划如下表:Image title

四、认定申报

(一)申报条件

考试申报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9年版)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2019年版)中“申报条件”执行(附件1)。

(二)申报材料

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1.如实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

2.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与复印件(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证书备案表》,2002届以前的需提交审核原件);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3.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报名考生,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一份,以及相应等级证书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附件3)。

5.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6.个人近一年内彩色白底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一张(JPG、PNG格式)和纸质照片3张(尺寸2.5*3.5cm)。

7.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的考生,须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的考生,须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论文。(论文写作要求及格式见附件4)。

8.准确填写《考生信息导入表》(附件5)。

9.《申报承诺书》(附件6)。

五、认定程序

(一)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料。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认定考试。

(二)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所申报的工种技能等级缴纳考试费用。协会职业技能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 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单位:元/人·次)

等级

理论、实操考试费

综合评审费

合计

四级

255

——

255

三级

310

——

310

二级

370

300

670

一级

370

400

770

补考按照理论或实操每科100元、二级综合评审费300元、一级综合评审费400元收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协会将统一制作准考证,以PDF格式通过邮件发送到考生报名预留邮箱,考生下载核对无误后自行打印,若准考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更正。

(四)考试科目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认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试;二级、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实操考试及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各科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若其中一科未合格,可在一年内补考该科目一次。

(五)考试时间

按照考试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安排考试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六)考试地点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锦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58号)。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chr.org.cn/)查询。

(八)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按照人社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将上传“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六、认定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四)认定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考生要确保报名所留手机的正常通讯,协会可能会电话沟通报名、考试有关事宜。

疫情期间,考生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提供报名、考试监督电话,对于报名或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协会报名、考试监督电话:028-86144550,15982284026(微信同号)。

  附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2.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3.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4.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模板);

5.考生信息导入表;

6.申报承诺书。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9年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各等级申报条件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说明: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等,下同。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2019年版),劳动关系协调员各等级申报条件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说明:

①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下同。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附2: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附件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自      月至      月在我单位累计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及相关职业工作   年。

  在职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

一、论文封面Image title

(正文附后)

劳动关系协调员(一/二级)论文Image title


(正文附后)

   二、撰写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专业教材,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按规定格式撰写论文,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的,须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的,须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论文。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籍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5.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语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使用的专业语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添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三、论文正文格式

标   题(二号黑体,居中)

姓  名(四号仿宋体,居中)

单  位(四号仿宋体,居中)

(论文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注释:(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1.

2.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1.

2.

四、论文提交要求
  考生报名同时提交电子档论文和纸质论文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协会。纸质论文用A4纸打印,和论文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考生自留底稿。

附件5:

考生信息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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