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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

来源: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发布时间:2018-12-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接四川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全面覆盖以各种形式在我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长效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服务管理等全链条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基层育人、用人、留人环境,着力解决基层农村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引人难、育人难、留人难”问题,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中脱颖而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通过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基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选拔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一批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基层管理人才,一批具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水准和实践经验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基层创新创业人才。

《实施意见》结合四川实际,将国家《计划》细化为“6个具体计划”,并配以“21项落实措施”。具体是:能力素质培育计划,主要包括分类培训全覆盖、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导师结对培养帮扶制度等5项措施;岗位成才锻炼计划,包括强化岗位实践、实施换岗锻炼、鼓励在职创新创业3项措施;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包括强化基层选人用人导向、拓宽发展进步空间、推动人才有序流动3项措施;成长环境营造计划,包括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维护合法权益、强化奖励激励4项措施;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包括加强政治领导和引导、建立联系服务机制、优化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3项措施;后备人才打造计划,包括健全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加大后备人才跟踪培养、突出后备人才优先使用3项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领导,将推动基层成长计划实施作为各地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强化督导,自上而下建立工作机制,分行业完善评估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和督导检查,实施全程跟踪问效;要强化宣传,加大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尊重、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