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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新旧对比,以及行业业态合规性操作指引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30

2026年1月1日,新《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将正式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迎来深度合规调整期。从“暂行条例”到正式立法,新法带来的不仅是稳定性,更是对业务实质的严格审视。以下三大核心变化,将直接影响你的商业模式与成本结构。

一、从“形式合规”到“实质课税”:外包(派遣)业务面临精准界定

新法最大的转变在于“实质重于形式”。过去部分企业通过合同包装进行“税务筹划”的做法,风险将急剧升高。

核心红线:

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等款项不得计入销售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将重点审查“假外包、真派遣”行为。若业务实质是劳务派遣(员工受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却按外包开具6%发票,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正确应对:

确保合同清晰约定服务内容、交付标准与管理责任,财务上严格区分“管理服务费”与“代付款项”,并留存完整的业务过程证据链。

二、税率适用统一与简化:告别“劳务”与“服务”的纠结

新法进行了重要的概念整合与简化,降低了日常操作的判定难度。

两大简化:

取消“劳务”单列:加工、修理修配等统一并入“服务”税目,开票计税不再需要纠结分类。

视同销售大幅精简:从原有的8项缩减为仅3种核心情形(如无偿转让货物)。代销、货物移送等常见行为不再视同销售,减轻了企业合规负担。

关注要点: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适用6%税率。但若业务中混合了实物销售(如提供设备),必须分别核算,否则可能全部按13%税率缴纳。

三、自然人合作模式与进项抵扣:规则更清晰,风险更明确

新法对灵活用工及进项抵扣做出了更清晰的规定,堵住了漏洞,也指明了正道。

个税征管强化:

新政与“劳务费反向申请代开发票”形成征管组合拳,意味着对自然人税收的监管正从“事后追缴”转向“源头管控”。

进项抵扣优化:

餐饮、娱乐等服务:打破“一律不得抵”的旧规,只有“直接用于消费”的才不可抵扣。为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等转售或配套业务,取得了合规凭证即可正常抵扣。

贷款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与现行规定一致。


企业合规行动路线图

面对新法,被动应对不如主动升级:

业务模式自检:立即梳理现有合同、发票与业务实质是否匹配,杜绝“假外包”。

财务核算分拆:确保账目清晰分离代付成本与自有收入,这是应对检查的基础。

系统与流程更新:调整内部税务判定标准与发票管理流程,适配“劳务并入服务”等新口径。

沟通与培训:与主管税务机关提前沟通复杂业务;对内对业务、财务团队进行针对性培训。


结语:

新《增值税法》标志着行业粗放式税务筹划时代的终结,合规能力将成为人力资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唯有将合规要求内化于商业模式与管理细节,企业才能行稳致远,在规范发展的新阶段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