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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来源:四川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4-02-05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了《四川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技工教育健康发展。

《规定》从管理权限、学习年限、学籍注册、学籍异动与信息变更、成绩考核、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组织管理等方面规范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学籍管理权限,规定技工院校所在市(州)人社部门负责属地内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具体工作,省级人社部门负责对学籍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和监督。

二是明确学制教育期限,对技工院校招收不同层次技能人才的学制教育期限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不脱产学制技工教育(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学习形式。

三是明确学籍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要求,规定学籍异动与信息变更程序,明确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

四是明确成绩考核要求,规定学生成绩包括操行成绩和学业成绩,明确成绩是确定学生升、留级及毕业的依据,规定缓考、补考、缺考以及留级办法,明确技工院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并作为核发毕业证书依据。

五是明确奖励与处分标准,将学生奖惩规定列入学籍管理重要内容,明确纪律处分行为和学生对处分决定的申诉规定。

六是明确毕业与结业学业成绩评定和实习考核评价要求,以及相关的毕业、结业条件,并对毕业证书核发、管理工作作出规定。

七是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实施将为技工教育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规范技工院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为加快培育培养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助推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